昨日,山西省人社厅介绍,一直以来,农村户口居民养老待遇低于城市户口居民养老待遇,抑制了农村居民养老缴费的积极性。这种情况如今有了很大改变,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6个县(市、区)的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使城乡居民可以公平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据介绍,山西省2012年实现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全覆盖,并积极探索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合并后,意味着两个制度的缴费档次、财政补助标准和
养老金待遇水平全部统一。比如,灵石县是全省第一个合并实施两项制度的县。目前,缴费标准都是从100元到1000元10个档次,农村和城镇居民标准完全一致,村民的缴费积极性提高了,大伙儿心里也觉得更踏实了。
再比如,去年,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太原市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将农村幼儿教师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0元提高至260元,城乡养老保险待遇保持了全省最高。
截至去年底,山西省有46个县(市、区)整合资源,建立了统一的政策衔接、经办规程,制定了一级经办、二线操作、三级管理的经办模式。目前,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总参保人数达到1533.75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343.5万人,月领养老金水平不低于65元,发放率达到百分之百。
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今年山西省将继续推进城居保和新农保制度整合和管理服务一体化,并根据国家出台的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山西省的实施意见,将这一惠民工程落实好、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