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变,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昨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了解到,该办法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我市650万的非深户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将全面受益。
非深户缴费满10年可延缴延退
按照规定,在深圳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户籍和非户籍,都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据市社保局统计,截至今年1月底,我市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16万,其中650万为非深户的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非户籍参保人将来能否在深圳领取退休待遇呢?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城居保和新农保“合二为一”,将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职保和城居保制度的衔接转换,将给予参保人更多选择。
据了解,根据目前的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非深户参保人只要在深圳缴费满10年以上,就可在深圳办理“延缴延退”。打个比方说,赵女士在55岁退休的时候,在深圳才参保13年,她无须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可以在深圳延长缴纳养老保险费2年直至交满15年,等57岁的时候就可以在深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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