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丹县企业退休(职)人员
养老金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增加96元,退职人员生活费增加72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养老金增加40元。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的范围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及已纳入企业
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
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分为普调养老金和特调养老金两大类。普调是指:凡是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增加96元;退职人员每月退职生活费增加72元。退休(职)人员,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下同)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特调是指:按退休(职)人员年龄调整,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再增加40元;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再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60元。在普调和特调的基础上,已退休(职)的原军队转业干部,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仍未达到2065元的,一律调整到2065元。
已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每人每月增加87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另外,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再增加20元;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再增加25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再增加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