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帮我办理了养老保险,等到70岁的时候,我就能领着保险金过日子喽!”近日,在榆中县城关镇北关村村委会,刚办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村民张魁山说,他家部分耕地被依法征收了,符合县里出台的参保条件。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失地农民数量在不断上升,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好失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今年以来,榆中县社保局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摸底,研究制定方案,落实即征即保原则,深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前10个月,已完成完全失地农民3594人、部分失地农民897人的参保工作。
严把审批关,所有项目实行即征即保,积极协调发改、国土、农业等部门,严把审批关口,对2014年以后的所有新征地项目实行即征即保;有序推进省列重大项目涉及被征地农民参保任务,通过协调争取,已落实兰渝铁路、宝兰客专项目省级补贴4124万元、3656万元,完成兰渝铁路和宝兰客专项目完全失地农民248人、部分失地农民8人的参保工作;积极筹措资金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今年县财政筹措补贴资金1500万元,对榆钢项目涉及完全失地农民中,男性70岁以上、女性65岁以上的627名完全失地农民先期进行了保障;此外,榆中县和平镇自筹资金3800多万元,积极推进徐家营工业园、三产园、商学院、金川科技园等四个项目涉及的完全失地农民参保工作;配合高新区做好被征地农民代办工作,截至目前,共代办连搭、定远两个乡镇完全失地农民1749人。
据该县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具有该县户籍,并且承包土地被征收,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以参保,参保者可自由选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规定享受缴费补贴,政府按被征地农民缴纳相应的缴费档次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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