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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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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4日,从海城社会保险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海城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预计4月底前,可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除上述调整办法和标准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另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五七家属工”养老金调整

  “五七家属工”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如下:“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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