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济南市人社局了解到,2014年度济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期现已开始,截止缴费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
济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现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内缴纳当年的保险费为正常缴费,政府财政将根据参保人缴费的档次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4月30日以后缴费的则属于补缴,无法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正常缴费除了能享受缴费补贴外,参保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金还可按规定累计计息,有利于个人账户金的积累增长。
记者了解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度缴费,每年的1—4月为当年的缴费期,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调整提高了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同时规定政府最高补贴100元。
目前,济南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上述人群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到5000元共12个档次。但100元档只限于重残等缴费困难群体,正常缴费最低档为300元。政府补贴方面,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正常缴费给予补贴,即缴即补,补贴最高100元。
济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说,缴费档次视参保者的经济状况自愿选择,当年经济条件较好可以选较高档次,反之则选低档次缴费。缴费档次的选定与养老待遇有着直接的联系:档次高,缴费补贴随之提高,个人账户积累额就大。
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财政全额支付,其标准是市政府统一确定的,也由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和生活水平的变化统一调整,济南市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不分地区和城乡一律平等;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标准是由个人账户全部积累额除以139的得数,积累额越大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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