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我省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增长水平高于2013年。
【调整水平】
略高于去年人均养老金的10%
昨日,记者获悉,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江西省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2号),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我省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我省2014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略高于全省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增长水平高于2013年。
【调整方案】
一、普通调整
a。按基本养老金水平月增加85元~185元
据悉,此次调整将适度向低收入者倾斜,同时扩大低收入群体的倾斜面并加大倾斜力度,共分九个档次。其中,月基本养老金水平1300元以下的增加185元、1300~1600元(不含1600元)的增加165元、1600~2000元(不含2000元)的增加145元、2000~2500元(不含2500元)的增加135元、2500~3000元(不含3000元)的增加125元、3000~3500元(不含3500元)的增加115元、3500~4000元(不含4000元)的增加105元、4000~4500元(不含4500元)的增加95元、4500元以上的增加85元。
b。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按45元增加,适度加大了与缴费年限挂钩力度,鼓励缴费,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特殊调整
a。满80岁再增加70元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加大对高龄人员特殊倾斜力度。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及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在普遍调整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60元、70元,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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