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汇总
2014年,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是利益相关人之间长期合作且共赢的过程。以
养老金改革为例,亟待厘清政府、企业和个人、市场的责任,厘清历史欠账、当今支付和未来发展的成本和效益,处理好老人(执行新方案时已经退休的人员)、中人(执行新方案时具有工龄尚须继续工作的人员)和新人(执行新方案以后开始工作的人员)的关系,实现多方共赢的目标。了解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甘肃事业单位招聘网。
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进入老龄社会时(1950~1975年)应当有完善的养老金制度,做到全覆盖、保基本;深度老龄社会时(1975~2010年)应当进行结构调整,夯实基础养老金、开发个人养老储蓄;超级老龄社会时需要加强管理,改善制度和老年生活质量。中国正在接近深度老龄社会,需要将完善养老金制度和结构调整两步并作一步走,同期建设国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储蓄制度,前者讲公平(排除身份、人人享有),后者讲效率(努力工作、有效投资、增加积累)。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恰逢其时,既要解决事业单位的尴尬境地,也要推动中国养老金结构调整。
在现行养老金制度框架内,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遇到如下问题——
首先是筹资责任问题。一是高达用人单位工资总额20%的缴费责任,财政应当负担多少,用人单位如何列支,由此加大的公共服务成本由谁负担?二是事业单位中有大量的制度中人,几十年工龄视同缴费,应当由谁埋单?有这样一位教授,在武汉某大学工作31年,后在广东省某企业大学工作11年,在广州市退休时,31年视同缴费工龄没人埋单,只能在补缴4年
养老保险费后领取最低养老金,这个故事不是偶然的。1998年,在国企改革中提前退休人员视同缴费工龄至今没有得到补偿,因而用尽职工个人账户资金,这个教训不能再重演;这是转制成本,即不能拖欠老职工的,也不能带入现行养老保险计划,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和负债。但是,如果要求财政同期支付事业单位老人的退休金、中人的工龄补偿、新人的部分养老保险缴费,这将是数以几万亿元的规模,难以承受和持续。显然,这是一个两难问题。
其次是待遇协调问题。让事业单位职工同时接受缴纳养老保险费(8%)和适度降低养老金待遇的双重减法式改革,困难很大,特别是对家庭负担较重的青年学者而言,可能导致人才流失;即使建立职业养老金计划,也需要单位和职工筹集资金,继续增加单位负担和减少职工当期收入(2%~4%)。同时,还要协调改革前后的养老金待遇;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对企业同等学历和职称的人员具有参照性,不能忽略年近70~80岁的企业高工的养老金待遇。
三是人口老龄化的影响。2013年中国出现50岁退休高峰现象,源自1963年在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女性职工,届时年满50岁,在本年度内大量退休,养老金和
医疗保险的赡养负担明显上升,这可谓揭开了中国人口结构失衡疮疤的事件。面对人口老龄化,缴费人数下降、领取人数增加、企业费率亟待降低、养老金待遇不能降低,即使用国企利润和资产偿还了当年国企提前退休职工的视同缴费的养老金负债,现收现付的企业
职工养老保险计划的生命力还有多久,值得事业单位向其靠拢吗?
养老金改革须纳入公共治理范畴
养老金是老年人日常开支的现金流,一部分用于保证基本生活,即基本养老金,属于公共品,应当依法规范企业和国民履行缴纳养老金税费的法定义务,由国家统筹资金、由政府计发、由银行支付;另一部分用于改善老年生活,即个人积累养老金,属于准公共品,应当通过个人努力工作和分享经济进步成果(投资)而积累形成,多工作多积累,去世可以继承。总之,养老金是二元结构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是有严格界限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最大问题在于结构混乱,忽略老龄社会的发展规律,混淆了政府责任、个人责任和市场责任。政府既要承担历史欠账,又要包揽未来支付,恐怕历史欠账还不起,未来支付也担不起,却忽略了个人责任和挤出了市场功能,最终贻误了改革的时机,导致中国养老金制度陷入更深层的矛盾。
基础养老金应当具有公平性、持续性和流动性。中国现行养老金制度距离这三项原则有很大差距。部门和城乡的身份差异及其多轨的制度安排,使养老金的公平性被质疑;高费率、早退休、个人缴费空账运行和缺乏投资机制,使养老金的持续性被质疑;地方统筹和多轨制致使异地迁徙者和更换部门者可能丢失养老金合法权益,使养老金的流动性受到质疑。针对上述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均作出安排,在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二元结构前提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渐进式延迟退休和精算平衡,中央统筹基础养老金,完善个人账户,建立
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机制,等等。
2014年,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是利益相关人之间长期合作且共赢的过程。以养老金改革为例,亟待厘清政府、企业和个人、市场的责任,厘清历史欠账、当今支付和未来发展的成本和效益,处理好老人(执行新方案时已经退休的人员)、中人(执行新方案时具有工龄尚须继续工作的人员)和新人(执行新方案以后开始工作的人员)的关系,实现多方共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