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我今年66岁,以前曾在一家运输企业工作,有20多年工龄,但原单位已于上世纪90年代破产,之后我一直在外打工。现在我早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因为原单位和自己都没有买社保,所以无法领取养老金,仅靠低保费生活。请问,我现在还能补缴养老保险并领取养老金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如您有视同缴费年限,如知青工龄、军龄、国有企业连续工龄等,可以提供个人档案进行认定。您现在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按照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的规定,一次性进行补缴。补缴并核实视同缴费年限后,可以计算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