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内,江西、新疆、河南三地接连公布了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据《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共有27个省份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相关配套政策也正陆续出台。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基础养老金省际差距正越来越大,差距最高达10倍,正常调整机制亟待建立。
2014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二为一”。根据目前多数已出台的省级实施办法,各地力争在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民覆盖。
但是,从居民养老金水平看,要达到公平统一的目标还要有很长的路要走。根据设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中央统一规定,为目前每人每月55元。第二部分待遇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在60岁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再加上政府的补贴和其他来源资金。
制度建立以来,各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调整,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共有24个省份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全国城乡居民月人均领取养老金约90元,较制度建立之初提高了35元。
不过,这一指标在地区之间差距正越拉越大。《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发现,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幅度不一,目前最高的是上海,为每月540元,北京、天津也已经分别提高到了430元和220元。
相比之下,部分省份的基础养老金却五年未涨,如吉林、河北、安徽等省份,目前仍然执行2009年中央政府规定的55元标准。省际差距因此最高达10倍左右。
而在同一省内,差距同样存在。根据一些省份安排,基础养老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同时,鼓励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地方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因此,虽然辽宁省基础养老金目前仅为每人每月70元,但大连市人社局已计划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180元。湖南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长沙市则为每人每月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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