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在3月底以前将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是,全省2013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按照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
据悉,四川省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在体现公平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因素,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普遍调整的具体办法是: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按每超过1年增加5元调整。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四川省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2013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等群体,再分别给予适当倾斜。(江维)
本报讯日前,陕西省人社厅召开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要求全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全力以赴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确保今年调整增加的1-3月的基本养老金在3月发放到位,从4月起按照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对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提高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涉及全省企业退休人员173。39万人。调整前,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达1929元,调整后为2167元。
陕西省对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企业退休人员(80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岁至75岁),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岁至70岁),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69岁以下),每人每月增加85元。
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工作、多缴费、退休后多领养老金的激励原则。缴费和视同缴费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向低收入群体适当倾斜,对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最多增加25元,但调整后最高不超过2000元。另外,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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