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八月十五中秋佳节,大家都沉浸在过节的气氛中,而核桃园乡党委政府和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却忙碌在群众的家中,为参保群众读政策、讲好处、发放明白卡、张贴宣传单;为群众算经济账,激励和引导群众早参保、早缴费、早受益。“今年的新农保政策有了新变化,对老百姓是越来越好了,以前是俺没吃透新农保的政策,今年本来不想再交保险费了,可乡政府干部和工作人员亲自到俺家给俺讲政策,俺把政策都了解透了,今年俺不仅要按时交纳保险费用,还要提高档次”家住董里集村的群众董同恩一手拿着农保明白卡,冲着笔者说道。
为了进一步完善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9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了新的变动。
对选择100-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重度残疾群众以前缴纳19元政府代缴其余的81元,现在政府为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自2015年起,基础养老金(目前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在原基础上又增加了5元,由省级财政全部负担。
为了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长期缴费,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费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对于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夫妻双方增加5%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县承担。缴费档次也多元化,从之前的10个档次又增加了3个档次,群众的可选择性又多了许多,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仅仅3天的时间,核桃园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就收到来自27个行政村的1435000元参保费,截止到2014年9月19日完成实际续保缴费人数17338人,占应续保缴费人数的94.40%;征缴保费1838620元占应缴金额的94.78%;新增缴费人员49人,征缴保费5000元。
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政策,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把工作做到群众家中跟群众面对面交流,耐心的为群众讲解新政策的变化帮群众算好经济账,让农保新政策深入人心,参保群众的心里自己有本明白账,使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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