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个体人员银行代扣缴纳
社会保险费标准政策出台,天府早报记者昨日从成都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缴费基数最低下调至40%,按照计算,个体参保人员月缴费费用为548.57元。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今年分为四个档次。
根据去年《关于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成都养老保险政策进一步得到完善。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成都市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只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今年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40%)、一档(60%)、二档(80%)、三档(100%)四个档次。最低档(40%)养老缴费由养老、基本医疗+大病互助(8.5%+1%)、
生育险共同组成,月缴费金额共548.57元。一档(60%)月缴费金额为692.37元、二档(80%)月缴费金额为835.97元、三档(100%)月缴费金额为979.77元。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档养老费用为287.40元,一档、二档、三档分别为431.20元、574.80元、718.60元,基本医疗+大病互助险费用均为242.06元,生育险为19.11元。
破产企业分流人员最低社保月缴费433.91元
成都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和参加住院统筹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也是分为最低档、一档、二档、三档共四个档次,最低缴费433.91元,最高缴费865.11元。
符合546号文规定且自愿参保的退休人员基本
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保险月缴费标准缴纳比例为8.5%+1%。其中个人
养老金低于2012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人员其缴费基数为1911元,月缴费金额为181.55元;个人养老金高于2012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人员其缴费基数按个人当月领取养老金实际金额,月缴费金额为月领取养老金×(8.5%+1%)。
提醒
已按上一年度标准缴费要补缴差额
成都市人社局表示,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涉及2012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按43110元执行,涉及2012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按38221元执行。在当年公布“上一年度省平工资”前,已按上一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了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应当足额补缴当年度使用“上一年度省平工资”调整前的差额缴费部分(已办理领取养老金审核手续的个体人员不再补缴)。
解释
以前60%如今40%
从今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雇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40%计算缴费基数。
而以前,最低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用人单位及个体参保者缴费压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