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我省将取消“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在2020年前,建立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昨天记者从省政府公布的《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获悉的。
【热问1】哪些人可以参保?
意见指出,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
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6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个人缴费后,还将有集体补助。意见指出,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另外,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政府全额支付基础
养老金。
【热问2】政府怎么补贴?
个人缴费共有16个档次,个人缴的多,政府财政补贴也随之增多。
一些重度残疾人或长期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比较困难。针对这类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政府要为他们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据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的资金,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待遇】基础养老金政府每月最低补8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意见指出,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省、省辖市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增加3元基础养老金,县(市、区)确定的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此后,还将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按照这个标准计算,政府每个月最少补助8元基础养老金。一年下来,就是96元。
如果某个省辖市经济发展状况较好,地方政府可以在省定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居民,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加发标准。
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金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领取】支取养老金需要满足仨条件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
该制度实施前,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乡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年满60周岁的居民如何领取养老金?意见指出,在本意见实施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参保人,不用再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参保人,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这类人怎么办?意见给出的办法是: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中断年限可以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