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京沪广等地相继开展了“以房养老”试点,但重庆不是试点城市。如今,“以房养老”在重庆有望破冰。《意见》指出,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适时开展住房反向抵押
养老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
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推动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发展。
对小微企业出台各类保险
小微企业融资、贷款的潜在风险和相关制度的缺陷一直以来制约着其发展,对此《意见》指出,要加快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
意外伤害保险,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积极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促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鼓励保险机构发展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演艺及会展责任保险等新兴保险业务,探索发展债券信用保险。
财政出资提供巨灾保障
《意见》指出要研究符合市情的巨灾保险制度框架,通过财政出资购买的方式为公众提供暴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巨灾风险保障。
部分公共安全领域将强制保险
公共场合、校园安全、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的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意见》指出,大力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乳制品、婴幼儿食品、公共食堂、大型餐饮企业等领域积极开展强制保险试点。
重庆某资深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食品、环境等公共安全领域主要是责任险,并没有强制企业购买。强制购买责任保险可以化解不少民事责任纠纷,减轻社会在这方面的投入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