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政府获悉,沈阳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要求,沈阳市把新型农村
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并继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据了解,“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将形成“四个统一”:统一制度名称,叫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政策标准,在“新农保”和“城居保”原来分别设置缴费档次和基础
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缴费标准统一定为100元至2000元共计12个档次,同时统一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基金管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运营;统一管理服务,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
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后,参保人员待遇将迎来“三大提高”:
一是基础养老金实现标准统一并大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来“新农保”每人每月70元、“城居保”每人每月9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0元。
二是缴费补贴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原来缴费补贴50元封顶的基础上做了较大调整,其中,每年缴费100元的档次,政府补贴仍是30元;缴费100元至1000元各档次之间的政府补贴,补贴幅度由原来的5元涨到了10元。也就是说,2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上调为40元,3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补贴上调为50元,每个档次都依次向上递增。为了满足一些高收入人群的缴费愿望,本次调整增加了1500元和2000元两个较高的缴费档次,标准为缴费1500元,政府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政府补贴170元。对于参保时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参保人,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待达到60周岁时,允许补缴缴费年限不足15年部分,并享受政府补贴。
三是增加了丧葬补助费。参保人员死亡可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补助标准为3个月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