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东河区的市民王女士到市人社局办理基本
医疗保险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她的身份信息已经参保,因此无法再次注册。王女士感到很疑惑,自己之前从来没有参过保,怎么就被注册了呢?
王女士表示,她在向市人社局相关部门咨询后才知道,自己的名字和身份信息早在2010年8月1日就被一家名为“包头市健农矿产品有限公司”的单位以集体形式参保并交了三险,并于2011年8月16日停保。王女士心中的疑惑更大了:“我从来都没有在这家公司工作过,怎么会以在职员工的身份参保?”王女士在市人社局问了许久,最终还是一头雾水,不得而返。
20日上午,记者就王女士的疑惑咨询了市人社局。企业科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企业替员工集体参保,首先需要企业开户注册,并有在职员工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办理企业职工集体参保手续。而王女士就此联系过这家参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说公司已经被转卖,也查询不到有关王女士的在职员工信息。如果王女士并没有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会不会是身份证重号所致呢?
记者又联系到
社保科,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两个人的身份证号重复,其中一人先行投保,那么另一人在参办
医保卡时也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王女士可以去公安局查清是否是身份证号重了,再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修改身份证号码,即可再来参保。
然而王女士查询得知,自己的身份证号不存在重号情况。对此,社保科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他们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而且
医保卡只有在投保人死亡或者出国移民的情况下方可以注销,所以王女士的参保信息目前无法注销。王女士也可以选择继续使用这张已被注册的医保卡,但无法再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再次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