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日前决定从1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扬州实施如何?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日前制定的调整方案明确,从1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扬州市区(含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按江苏省一类地区标准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30元;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按江苏省二类地区标准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60元。
调整
市区标准月增150元
从11月1日起,扬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市区(含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按江苏省一类地区标准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30元,比调整前增加1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5元,比调整前增加1.5元。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按江苏省二类地区标准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60元,比调整前增加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2.5元,比调整前增加1.5元。
最低工资是风向标,它一变很多东西将跟着调整。据了解,首先受益的是加班费的最低数也将跟着最低工资标准而水涨船高。据悉,加班费的计算应根据个人工资来计算,但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提醒
最低工资包含三项保险费
据了解,我市在调整文件中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三项内容。分别是:(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那么是不是拿到手的工资必须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未必,因为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保险费。
此外,市人社部门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并不意味着当地在岗职工普遍涨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强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最低工资报酬,是国家为了从根本上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而采取的一种工资下线保障制度。”
受益
低收入行业感受最直接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哪些人群将直接受益?市人社局表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使服务业、制造业等低收入行业一线职工直接受益。“低技能、低收入人群从事基础服务业较多,工资收入仅比最低工资标准略高,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他们的收入会相应‘水涨船高’。”制造业等一线职工实行计件工资,经常加班,他们的加班工资按照最新工资标准计算,马上就能感受到“涨工资”。
此外,补偿金标准按照最新工资标准计算,职工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补偿金也会相应增加。而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时,也会参照最新的工资标准,间接影响到企业中间岗位的薪资调整,而带来社会平均工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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