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东市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海东市共有22005名企业退休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基本
养老金待遇,总体调整水平达到月人均252.1元。调整后平均养老金每人每月2141.1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2005年以来我市第11次连调。调整范围为参加青海省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青政办〔2003〕133号、青人社厅发〔2010〕191号文件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实行和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在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基础上,增加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的内容,即按退休人员2014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加;加大了对高龄人员倾斜,今年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按65-69岁、70-74岁、75-79岁、80岁以上四个年龄段,分别再增加30、50、70、90元,与2014年相比,每一档次增加了10元;进一步提高了青海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调整标准,今年调整中,对所有企业退休人员考虑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比2014年提高了5元。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海东市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参照相关文件精神由原渠道解决。截至3月24日,全市
社保经办机构将养老金全部拨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