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0日,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8号),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提至70元,提高待遇从去年7月1日算起。这是我省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提标前,宜昌市60岁以上老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提标后,宜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调到85元,比国家公布的70元最低标准高出15元。
此次调整从2014年7月1日算起,调整的具体对象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2014年7月1日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的人员,从2014年7月起增加基础养老金;2014年7月1日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人员,从享受待遇之月起增加基础养老金。
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发放和差额补发工作已经完成,共发放340万元提标资金,2。85万人享受提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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