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都享受相同的
养老保险。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走向“统一”,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真正实现一体化。
根据相关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参保人员缴费参保,都能享受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最低每人每年30元,最高补贴200元。
针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我市将全额支付基础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10元。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缴费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但最高不超过10%。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当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全部继承,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