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十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378元,确定2015年十堰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下限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1969元/月,23628元/年;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9845元/月,118134元/年。
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档次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分9个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20%×12个月,月缴费基数从1969元至9843元,年缴费金额从4725.6元至23623.2元,符合条件者在缴费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档次进行缴费。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
医疗保险费用已于去年12月开始缴纳,
医保卡里无钱的市民,按照6.2%缴纳,年最低缴费金额为1299元;
医保卡内有钱的市民,年最低缴费金额为2095元;大病救助全年费用为100元。
目前,十堰有10.4万余名符合条件的市民在自费缴纳社会保险,主要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城区市民到市养老保险局灵活就业人员核定科打印
社保缴费单,各县市区符合条件者可到当地养老保险局办理,通过网上银行或建行网点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