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农保局获悉,自2015年1月起,我省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根据要求,我市4月已按时完成提标工作,全市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93576人已按新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补发部分也发放完毕,发放金额共2841.85万元。此次提标后,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了统一,无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均为每月145元。
自2014年7月起,海南省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5元,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3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
自2015年1月起,省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了城乡统一。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分担。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