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在呼和浩特市郊区安装公司工作的刘伟向本报询问,“我所在企业在1990年停工,在1992年宣布破产,我们这些工人全部下岗了。当时,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如今我已经57岁了,接近退休年龄,不知能不能办理职工养老保险?”
针对刘伟提出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位姓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还不能为这样的下岗职工办理养老保险。
“据我们了解,在呼市有一部分这样的人员,他们原来是城镇集体企业的职工,现在企业已破产,这些人员自己有档案,但是从来没有交过养老保险,这是国企破产时遗留下来的问题,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政策为这些下岗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这位工作人员建议刘伟,如果生活有困难,可以考虑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享受居民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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