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区人社局了解到,按照山东省和青岛市的统一布署及相关文件规定,新区在连续十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的基础上,从2015年1月起,第十一次为全区2014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的企业退休(职)人员调整了2015年度基本养老金,实现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11连涨”。
这次调整待遇分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部分。其中,普遍调整又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125元;第二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为30至90元,具体标准是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月增加额30元,16年至20年月增加额40元,21年至25年月增加额50元,26年至30年月增加额60元,31年至35年月增加额70元,36年至40年月增加额80元,41年以上90元;第三部分是与本人的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2014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适当倾斜方面,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为下列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养老金: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另外,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正常调整的基础上再按每人每月50元提高基本养老金。
除此之外,在退职人员的调整办法中也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70周岁以上条件的退职人员,也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的年龄倾斜政策增加养老金。
对于补缴参保人员,也将按照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的办法。即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照201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适当倾斜则以2014年12月31日为界,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据悉,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是我省今年的一个重大改革,其目的是进一步体现“长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效率和激励功能。此次调整共涉及新区72351人。调整后,月增发养老金1746万元,人均月增养老金238元,最高月增长760元,最低月增长146元。目前,新区已将这次增长待遇补发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职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