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市民打来热线电话咨询养老保险相关政策。针对市民集中的问题,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给出了详细的回答。
养老金领取户籍地优先
按照养老保险现行标准,确定养老金领取地的基本条件是要看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也就是说如果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如果不一致,按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领取地;如果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地方,就按最后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领取地;如果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满十年,就把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转回户籍地,由户籍地支付养老金。
如果参保人在外地工作了一段时间并缴纳养老保险,后回到沈阳继续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等到退休时,两地的养老保险将合并在一起计算缴费年限。
欠保费的允许补缴
对于参加沈阳市灵活就业的人员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允许补缴。
补缴2011年6月前欠缴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收取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9000元封顶(病退的5000元封顶);补缴2011年7月以后的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补缴近6个月内的保险费,可选档补缴,补缴超过6个月的保险费,只可按100%档补缴。
热点问题问答:
问:领失业金期间用交养老保险吗?不交的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答:领取失业金时可以缴纳养老保险也可以不缴纳养老保险,随本人意愿。不缴费,以后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会少一些,对养老金会有一些影响。
问: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哪些缴费档次?
答:从今年7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在原来的60%、70%、80%、90%、100%五个档次上,新增了200%和300%两个档次,缴费档次选定后,在一个社保年度(指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不再调整。本报记者李小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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