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经青岛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日前下发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至每人每月13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10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
据悉,此次我市提高标准的幅度均超出全国、省统一规定。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将尽快发放到位,并惠及全市90多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记者采访了解到,全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全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原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1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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