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应在年满60周岁的当月,凭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险事务所提出申请,由市、县经办机构核定养老待遇,养老待遇于次月开始发放。对达到享受待遇年龄时未正常缴费的人员,应补缴欠费,从补足欠费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补缴年限不享受缴费补贴和个人账户30%的补贴。
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计算的?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区基础养老金120元/月;县基础养老金不低于85元/月。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乘以130%除以139。
以市区参保居民举例:假设一名45周岁的居民,选定缴费档次为每年100元,正常缴费至60周岁,十五年共缴纳1500元,个人账户中含各级政府缴费补贴共计1950元(未计息情况下,下同)。养老保险金计算如下:基础养老金:12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950×130%/139=18.24元;养老保险金=120+18.24=138.24元。
选定缴费档次为每年500元,正常缴费至60周岁,十五年共缴纳7500元,个人账户中含各级政府缴费补贴共计8400元。养老保险金计算如下:基础养老金:12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400×130%÷139=78.56元;养老保险金=120+78.56=198.56元。
选定缴费档次为每年1000元,正常缴费至60周岁,十五年共缴纳15000元,个人账户中含各级政府缴费补贴共计15900。养老保险金计算如下:基础养老金:12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900×130%÷139=148.71元;养老保险金=120+148.71=268.71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