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鱼台县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作了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惠民新政的落实,使广大城乡居民得到了实惠,提高了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一是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5月底已发放到位。涉及城乡居民6.79万余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67.9万元,同时将1-4月份增发27.16万元随5月份养老金一并发放。
二是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选择在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缴费补贴标准为60元;参保人员选择500-1500元缴费档次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增加3元缴费补贴;选择1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按1500元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
三是调整了参保人死亡账户继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亡后,依法继承的范围由个人缴费部分扩大到缴费补贴在内的全部个人账户资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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