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硕县
社会保险管理局获悉,该县新型农村
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正式并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不再有城乡差异。
近日,该县人民政府正式下发通知文件,决定将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进行合并,统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这标志着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一体化。
据悉,两项保险制度合并后,将出现三大变化。
首先,缴费标准增加到14个档次,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四个档次。
其次,统一了原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基础
养老金,原新农保基础养老金115元,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145元,并轨后统一基础养老金为145元,城乡居民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实现了无差距。同时,建立了丧葬补助金制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400元,提高了参保人员保障水平。
据了解,此次并轨自2015年1月1日执行,该县共计1984名农村户籍的待遇领取人员享受到此次待遇调整,月人均增加30元,补发增加的基础养老金达29.76万元,本次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将于6月30日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