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本人按缴费基数的8%
缴纳养老保险费
长春市民杨女士今年38岁,在某企业上班,单位给她办理了养老保险。每个月工资都会扣掉一笔养老保险费。可她不知道,这笔钱到底是怎么确定的?
长春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按照政策,企业职工参保缴费,要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300%的,以300%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作为个人缴费基数。职工本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按照单位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养老保险费由企业代扣代缴。
缴费标准是确定的,不允许根据个人的意愿随意多缴或少缴。
举例说明,长春市2009年全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448元,月平均工资为30448÷12=2537.3元;2537.3×3=7612元;2537.3×0.6=1522.4元。
如果刘女士2009年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这个数字低于7612元而高于1522.4元,则以5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她个人每月需要缴纳5000×8%=400元。
如果她2009年的月平均工资达到8000元,高于7612元,则以7612元作为缴费基数,她个人每月需要缴费7612×8%=609元。
如果她2009年的月平均工资为1400元,低于1522.4元,则以1522.4元作为缴费基数,她个人每月需要缴费1522.4×8%=121.8元。
交满15年后未到退休年龄
有工作单位的须继续缴费
33岁的刘女士在一家企业工作9年了,养老保险也已交了9年。“听说养老保险要交满15年,那我交满15年后,还没到退休年龄,但不想再继续交了,行不行?”刘女士问道。
长春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按照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申领养老金,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断缴费的,计发待遇也要相应减少,所以建议参保人员要连续缴费。
如果交满15年后但还没到法定年龄,其中有一种情况可以自愿选择缴或不缴,那就是本人处于失业的状态,但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写明情况。
如果这时参保者还有工作单位,就必须要继续缴纳,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而不是个人自愿选择的。
10年后退休时退休金多少
现在还无法计算
现在每个月都在交养老保险费,等退休时,到底能领到多少退休金呢?
杨先生是一家企业的职工,在单位交养老保险。再有10年,他就到了退休的年龄。他想知道,10年后他能领到多少退休金?
据长春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现行养老金核定政策,养老金的核算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退休时上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直接关系,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相对的养老金核定越高。由于核定养老金不可缺少的参数——10年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目前尚无法预计,因此无法计算10年后的养老待遇水平。
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可以进行补缴
从原来的单位辞职了,要经过一段时间才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其间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李先生去年12月被一家企业录用,企业即将为他办理社会保险,但他曾在2008年由原来的单位缴纳过2个月的养老和失业保险,之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直没找到工作。他想了解:是否需要补缴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需要怎么办理?
长春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吉政发[1998]22号)及(吉劳社养字[2002]32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可自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有条件缴纳,请在新单位为本人办理续保前,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减少人员申报表》、再就业合同到个体分局办理;如果不缴纳,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需提供失业证明及填写《参保人员失业期间中断(补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请表》,在其新单位的参保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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