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方面制定并实施了很多优惠政策,宁津县参保群众也因为惠民政策的开展和实施得到了很大实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惠相关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宁津县政府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补贴力度加大,对选择500元及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补贴60元;
自2015年1月1日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
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2015年的4月份,县人社局相关部门及时对基础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及补发,年增加基础养老金支出达900万元;
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以上的参保居民,每多缴一年,加发2元的基础养老金;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600元;
2014年2月21日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政府补贴部分)全部退给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