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记者黄晓晴,通讯员凌蔚、邱小华报道:徐姨在佛山市新明珠卫浴有限公司生产一线工作了差不多8年,不幸患上了尘肺。本该安享晚年的她,却要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更没想到的是,徐姨还因更改出生年龄引来一场风波:去年她更换身份证时,新证上记载的年龄竟比旧证小了7岁,直到她去报销医药费时被社保部门发现,社保部门按新证上的年龄一算,她还未达到退休的年龄,遂要求她所在的公司替她申报2010—2013年的社保。新明珠卫浴有限公司不服,与社保部门打起了行政官司。12日,这起由变更身份登记信息引发的官司在佛山中院二审开庭。
未到年龄已退休?
徐姨是河南省汝南县人,于2005年来到佛山,进入新明珠卫浴公司,从事洁具注浆工作。该公司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资料,按时帮她参加了社保。徐姨当时提交的身份材料显示,她出生于1960年8月。按照这个出生年月,2010年,徐姨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在当年9月与其终止了劳动合同关系,并帮她办理退休。不过,徐姨退休不久,因“招工难”,公司又将她返聘了回来,双方签订了《退休人员劳务合同》。
2011年7月,徐姨出现胸痛、咳嗽、四肢无力等症状。次年11月,广东省职业病诊断委员会认定徐姨属于工伤“陶工尘肺一级”。“既然是职业病,又买了保险,肯定能报销医疗费。”出于这个考虑,公司借了2万元给徐姨治病,并约定等徐姨向社保部门报销医药费后,再还钱给公司。
然而,当徐姨向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禅城人社局)递交报销申请和资料时,却碰了一鼻子灰。原来,她在2013年更换过身份证,新证上的年龄比旧证年轻了7岁。社保部门认为,按照新证上登记的年龄,徐姨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只有待公司帮徐姨办理退休手续至申请之日的参保费,才能办理报销事宜。
为此,禅城人社局也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徐姨老家的公安机关向禅城人社局出具了一份《户籍证明》,证明徐姨的年龄变更后,原有身份证号已经作废,以现有二代证号码为准,原身份证与新身份证对应的为同一人。今年4月,经过反复沟通,禅城人社局向陶瓷公司发送了《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新明珠卫浴有限公司申报徐姨自2010年9月至2013年11月的社会保险。
社保保障无着落?
明明已经退休,为何还被勒令申报2010年至2013年的社保呢?新明珠卫浴有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禅城人社局的处理决定,并将徐姨列为民事诉讼第三人。
案件办理期间,徐姨说变更年龄是她主动申请的,将旧证上的“1960年”改成“1967年”,“原来的一直登记错了,早年因为自己不懂事,一直没改。患病后,才意识到身份信息真实的重要性,就提交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申请改了回来。”她说,自己一直都是使用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当初与新明珠卫浴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亦不存在欺诈。
官司打了4个多月,这段时间里,徐姨即遭受着病魔的折磨,又要因无法顺利报销医药费而犯愁,还要依法配合审判工作,苦不堪言。
今年9月,禅城法院一审经审理认为,新明珠卫浴有限公司是根据徐姨填报的资料及身份证为其办理社保和退休的,并无违法;根据徐姨新的身份证信息,要求该公司申报2010年至2013年的社保,不利于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登记的规范性和社保关系的统一性,禅城人社局作出的《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决定书》适用法律不正确,遂判决撤销上述决定,限期禅城人社局作出新决定。禅城人社局不服,上诉到佛山中院,要求改判涉案行政处理决定合法有效。
这究竟是谁的错?还要等佛山中院择日宣判。在此之前,徐姨依然得不到社保保障。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