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按照省、济宁市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市组织开展了为全市企业退休、退职人员(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军转干部以及按鲁办发〔2011〕64号文件一次性补缴的参保人员等调整养老金工作,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共涉及企业退休人员16035名,月需资金422万元;退职人员75名,月需资金1。9万元;依据文件精神适当提高待遇的退休军转干部225名,月需资金9。3万元;建国前老工人9名,月需资金0。3万元;按鲁办发〔2011〕64号文件一次性补缴人员921人,月需资金14。9万元。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由调整前的月人均1924。3元提高到2187。65元,人均上调263。35元。
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市社保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养老金调整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关怀落实到实处,受到了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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