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阶段已经结束,这意味着离
养老金入市的目标又往前迈进了一步。换言之,除广东、山东这些已经纳入养老金入市试点的省份,江苏、浙江、北京等养老金累计结余超过千亿的省市也有可能在养老金入市上一显身手,市场估计九省市养老金入市的金额有机会达到6000亿元。
目前养老金的结余要么存放在银行生息,要么投资于政府债券,而在利率趋降、实际通胀率攀升的背景下,养老金入市是为老百姓的保命钱增值保值,况且按照有关声称还是以保守为原则,无论是入市规模还是投资组合都有明文作出规范和限制,加上又有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操作,按理说不成问题。
我认为在新形势下要让养老金入市变得理直气壮和顺理成章,还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入市的逻辑命题。是为了养老金本身的增值保值,还是作为稳定资本市场的稳定剂而存在?不同的出发点所带来的入市逻辑是显然不同的。
二是养老金入市的收益率该如何判断。当然养老金的入手收益率应该与其投资的安全性结合起来进行判断,可是困难之处在于,无论你如何设定前提条件,最终还是要与收益率的具体数值相结合。比如,广东省于2012年拿出了1000亿元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据报道目前的收益率超过6%,而有关部门正在与相关部门商讨把相关合作再续期三年。且不说6%的收益率是高是低,值得一问的是,为什么是6%而不是8%呢?其依据是什么?是与利率或实际通胀率挂钩的吗?这是一个保证的收益率吗?如果有机构能提供更高的收益率,是否应该选择新的机构?
三是养老金入市的规模该如何确定?投资办法之中有一条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以广东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运营的1000亿元为例,上述的30%是不得超过1000亿元的30%,还是广东全省养老金累计结余额的30%?我认为相关规定存在含糊之处。另外,为什么是30%而不是20%或者40%?其依据是什么?这也是值得追问的。
理论上说,如果养老金入市代表着老百姓的保命钱得以增值保值,那就是值得鼓励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入市规模更大一些才对。我们当然清楚这是政府部门控制养老金运营风险的一种手段,可是当养老金入市的收益率的合理性都无法予以确定的情况下,又如何保证养老金入市的规模是合理的呢?我认为,在上述问题没有找到答案之前,养老金入市还是应该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