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月1日起,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上调176元。
会议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上调176元。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标准,切实把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