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市2014年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已经正式发布,我市2015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随之确定。今天上午,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7月1日起,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所调整。调整后,职工社保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419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2093元,分别较上年度提高了193元和965元。
据了解,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含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年平均工资为45567元,以市本级为例,职工社保月缴费基数范围从去年的2226-11128元/月调整为2419-12093元/月,单位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在此范围内申报调整;个体劳动者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将从去年的3038-11128元/月调整为3211-12093元/月,个体劳动者可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在此范围内进行申报调整。
在医保方面,机关事业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将从去年的3710元/月调整为4031元/月;重大疾病保险费仍为5.5元/月,而今年开始,退休人员重大疾病保险费自7月起不再缴费。
按新的标准测算,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缴费额从去年的546.84—2003.04元/月调整为577.98—2176.74元/月,缴费基数超过3211元的,需个人申报;医疗保险每月缴费额则从去年的243.04—890.24元/月调整为256.88—967.44元/月,与养老缴费基数相同。
除失业保险之外,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仍同去年一样比例保持不变,其中职工个人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419元。
据悉,此次调整的相关基数执行时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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