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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 不影响个人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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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广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不再实行“不同经济,两个群体,两种比例”,而是统一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不变,企业职工个人养老待遇不会受此变化而变化。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广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不再实行“不同经济,两个群体,两种比例”,而是统一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不变,企业职工个人养老待遇不会受此变化而变化。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公布,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关于你市调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批复》(粤人社函〔2015〕39号)的意见,经广州市政府同意,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广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

  记者了解到,由于历史的原因,广州市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存在“不同经济,两个群体,两种比例”的状况,其中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等单位的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单位缴费比例为20%;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从业人员及国有、集体、三资企业等单位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单位缴费比例为12%。

  记者另外获悉,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仍维持原缴费比例20%不变。

  据介绍,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789号)提出,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至13%~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5%的地区要调整为15%,低于13%的地区要调整为13%,单位缴费比例在13%~15%之间的维持不变。同时,各地级以上市对不同的户籍人员、不同性质的企业类型,不得设置不同的单位缴费比例。

  不会影响个人养老保险待遇

  “统一了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这也可以减少有些企业根据缴费比例而去选择区域的现象。”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敏认为,这为广州市企业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也为城镇户籍劳动者就业竞争创造了公平的条件。

  据他介绍,目前广州市企业职工五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4。82%,其中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比珠三角其他城市的平均比例13%只高了1%。

  “统一后的缴费比例,与之前广州市养老保险的单位平均缴费比例14。2%接近。”陈敏表示,对于一些企业而言,缴费比例大幅降低,可以节省成本。他介绍,平均缴费比例下降了0。2%,养老保险基金总体约减少了3亿元,“这不会影响到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也不会增加原来12%缴费比例单位的负担。”

  他解释,一方面,广州市在2013年4月将失业保险费率从2%调整为1。5%,又在当年7月实施了失业保险的浮动费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负担,也为这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统一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另一方面,缴费单位和个人增多,也让整个养老保险基金不断扩充。

  另外他介绍,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的变化,不会影响到个人养老保险的待遇变化。“个人养老保险待遇只与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长短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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