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的上限进行了调整,也放开了政府补贴仅限15年的限制,丧葬抚恤费标准从原来的2600元提高至3000元。
提高最高档缴费标准最高不超过300元/月
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许永舜介绍,目前广州实施的是2012年8月颁布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截至今年9月,全市共有124万城乡居民参保,42万人享受养老金待遇,平均养老金559元/月,其中基础养老金为150元/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参保人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共分七档:第一档10元,第二档30元,第三档50元,第四档70元,第五档90元,第六档110元,第七档130元。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有经济能力的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选择其中一档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也分七档:第一档5元,第二档10元,第三档20元,第四档30元,第五档40元,第六档50元,第七档60元。
同时,政府根据参保人个人缴费档次和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档次,再分别每月按标准给予对应补贴。
征求意见稿将原个人缴费的第七档(13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集体补助档次第七档(60元/月)调整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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