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8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人社厅了解到,此次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在2014年我省自行调整基础上,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再次进行调整,增加部分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同时,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将提高后的养老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据了解,本次基础养老金提高部分,省级以上财政平均补助80%,市县两级财政平均补助20%,其中市级财政至少承担一半。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