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5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烟台开发区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2005年以来的第“11连调”。近日,记者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开发区35582名退休人员全市率先领到调整后的养老金,人均月养老金增加238.7元,基础养老金水平再度大幅提升。
“从退休到现在,政府每年都给我们这些企业退休人员上涨养老金。”2005年就从一家企业退休的老人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她说,退休时工资只有不到800元,在同龄人中还算领得高,没想到这么几年,工资连年增加,现在每月能领3560多元。
张建荣老人的喜悦只是开发区注重普惠民生、社会保障水平实现新提高的一个缩影。近年以来,开发区重点推进居民医保、社保服务等体系建设,社保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顺利整合,参保缴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平稳启动运行。面对退休人员迅速增多的压力,群策群力,抓扩面、促征缴,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长,居民养老保险投保续保人数保持稳定。今年,开发区连续第十一次为全区3.5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提高了基本养老金,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均纳入此次养老金调整范畴。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充分体现公平性,今年的调整首次实行待遇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调整部分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全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都在每人每月增加125元基础上,保证公平;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长缴多得;再依据退休人员2014年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增加,多缴多得。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此外,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三部分增加养老金;对企业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也将根据规定适当调整;对2012年按省有关政策规定一次性补缴参保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也将进行一定数额的调整增加。
“连续调整基本养老金,对改善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今年一个重大改革是实行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进一步体现效率和激励功能。”开发区人社局养老业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做好这项工作,在全区开展了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规范确认工作,基本理清了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今年1至5月份上调部分的基本养老金已于5月18日前全部调整发放到位,共补发养老金近4200万元,发放5月份工资5700余万元,6月份以后按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按月发放,确保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及时享受到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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