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的单位、离退休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31号)的规定,现就调整2013年度省直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办法
(一)参加省直基本养老保险统筹,2012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13年1月1日起按以下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1、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定额调整95元。
(2)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不含职称专项津贴)的5%计算调整额。
2、倾斜调整:
(1)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从2013年1月1日起提高专项津贴标准,正高级职称的从每月700元提高至每月10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从每月600元提高至每月800元。职称专项津贴继续单列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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