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201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全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月人均增加158元。
23日,江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江西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经省政府同意和人社部、财政部审批,江西省201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全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月人均增加158元。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选择按年龄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127元的标准增加。据了解,此次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江西省连续八年较大幅度调整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实行按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调整。另外,按缴费年限调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缴费年限低于15年的按30元增加。
大江网记者了解到,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全省全年共增资38亿元。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解决。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最晚于5月中旬发放到位。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