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根据惯例,各地自政策发布后即可着手准备制定上调的具体文件,先由省一级劳动保障厅来制定政策,再依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细则。
此次养老金的上调依然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基本都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上调,并注重向退休时间早、待遇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倾斜,就目前公布的基本养老金定额增长的数目来看,江苏每月普调40元,排在最后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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