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起,西安市将对全市企业2014年到达正常退休年龄的职工和从事特殊工种达到提前退休年龄的职工进行退休预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休申报,对于因不按时申报而影响职工退休待遇的,由企业负责。
预报时,企业需携带职工个人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人社部门进行申报。人社部门会对企业申报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单位在对2014年度,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进行申报时,需对其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名称及从事时间公示一周。预报审核通过后,职工在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和正常退休年龄之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选定一个满周岁的年龄申请退休。
市级以上单位直接向市人社部门申请退休预报。区、县属单位正常退休,由单位向区、县人社部门申请退休预报。退休预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要向人社部门来人或拨打电话82282930、82282940进行登记,人社部门统一安排预审。
时间:1月2日至2月28日,每周一、二、四、五。
地点: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一楼(建工路28A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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