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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至少上调1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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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五一前夕,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企业(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提高幅度为113元加基本养老金的5%,同时对年满75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加发100元。
  增发的基本养老金

  规定在4月前发放到位

  鉴于去年按照省的统一标准调整,广州市实际养老金增幅达不到国家规定的10%(广州市平均养老金水平要高于省的平均水平),因而,今年广东省的调整方案中给广州开了口子,允许广州市另行制定调整方案。据了解,目前广州市的调整方案正在制定中。

  而对广州之外的其他各地市,通知要求,要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并于2015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广州市应在省批复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普遍调整有两部分

  ⑴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额计发。

  ⑵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倾斜调整有两种

  ⑴对2015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⑵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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