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又涨了。昨日(3月21日),记者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河北省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河北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是河北省自2005年以来第9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照要求,各地应确保4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每人每月至少增135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依然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普遍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45元调整增加;在此基础上,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养老金上调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90元+缴费年限×3元。比如,企业退休人员张某,在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的基础上,如果缴费年限20年,每满1年加发基本养老金3元,每月可再增加60元,总共上调150元。
依此计算,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此次普遍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人每月至少可增加135元。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要求,全省各地应于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和1月、2月、3月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退职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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