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6月底,陕西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40.76万人,超年度目标121.76万人,参保率保持在98%以上。根据出台的《关于提高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水平的通知》,将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人均250元提高到人均300元。
截止6月末,陕西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39.78万人,完成全年扩面任务的100.23%。上半年共征收失业保险费123065.55万元(统计数),完成年度征缴计划的55.19%。全省共有4.63万名失业人员享受到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基金支出2.21亿元;陕西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70.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8.1%,较上年净增20.4万人,全省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7149.9万元。目前,陕西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达到86种,最高支付限额较2010年相比,增幅21.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35.6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102.45%。
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强基金收支和管理
“针对大学生就业难现状,我们制定了‘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政策。针对‘企业退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等困难群体,我们按照10%的涨幅对其生活补贴进行了调整。”南宗亮表示,下一步陕西省人社厅将积极做好社会保险体系机制建设,解决研究企业参保人员死亡后抚恤金发放等相关问题,抓紧落实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律师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加快全省医疗保险网络建设,力争年内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同时,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在西安、宝鸡、延安、汉中四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做好重特大疾病的保障工作;加强基金收支和管理,确保在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减轻企业负担。做到社会保障基金应收尽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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