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笔者从安徽省阜阳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经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室于近日下发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阜阳市各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由22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7万余被征地农民受益。
据了解,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阜阳市于2009年,出台了《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原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是每人每月80元,2011年7月1日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2013年5月1日起,再增加100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此次再度上调。
阜阳市政府要求,要注意新老方案的衔接,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要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率,把好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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