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退给本人吗?近日,不少参保者打来电话咨询此问题。对此,哈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征管科工作人员表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可以将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进行退费。
哈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征管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现行社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有两类,一类人员属于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按职工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费率按28%缴费;另一类人员属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社平工资确定缴费基数,费率按20%缴费。参保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即单位职工由单位缴纳的20%划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纳的8%划入个人账户;即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12%划入统筹基金,缴纳的8%划入个人账户。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保人员符合以下3种条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退费: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续缴费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本人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发本人;二、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哈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提醒说,广大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要盲目清退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部分划入统筹,不能退给个人,所以退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不划算。
该负责人介绍,现在执行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很灵活,如果参保者目前因经济困难或收入不稳定,参保人可申请暂停缴费、选择低档缴费或申请社保补贴,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时,参保者将会有一份稳定的经济收入,保障您的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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